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07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2,100,1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2013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10号文核准,东阳光科向特定对象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100,1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949,566,888股。
此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相关股东认购的122,100,100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并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截止公告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3名限售股份持有人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其核查意见为:
经核查,本次持有东阳光科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东阳光科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2,100,1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03月31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上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光科A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